我有一個台灣朋友告訴, 她有過購物糾紛.她那一天, 逛網拍, 看到了打對折(diskaun 50%)的商品, 那不是她需要的東西, 但是她還是趁網購有折扣的時候, 她最後買了這個商品. 她覺得她可以省(jimat)不少錢. 沒想到, 收到包裹(parcel)的前幾天, 她得付額外的錢, 因為那個東西是從國外(luar negara)來的. 這件是讓她嚇了一大跳. (terkejut gila)她不知道怎麼辦???! 她並不知道(betul-betul tak tahu)還得付其他的錢. 再說, 在網站上, 並沒有說明不包括郵資.(caj pengeposan) 按照台灣得法魯, 收到東西以後有七天鑑賞期, 哪些東西都可以七天以內(dalam masa 7 hari)退換, 可是她還沒受到她的東西. 她當場決定她要退錢. 她不要那個東西了. 她大1950, 這個電話號碼是保護消費者的, (melindungi pengguna) 會有人幫她. 她也想去消費者法庭投訴.(aduan) 她現在覺得自己去百貨公司買東西沒有在網站上買東西複雜!
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sezakiza/